因西藏有许多旅游地区属于我国边境或非完全开放区域,故我国公民(包括港澳同胞)进入此地区旅游参观必须办理边境证,否则不许进入。对于持有有效护照,且此护照办理过出境签证(即走活的护照),可以免办边境证。西藏的边境证的办理与深圳的边境证办理一样,凭个人的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即可办理,比较简单,可能部分派出所没有办过而不予办理,可先到西藏旅游局联络处开具旅游证明,这样可以省掉一些麻烦。具体办理方法是:在单位写一个证明,说明你因旅游的原因到某某(需要多少写多少)边境地方,证明你是该单位的人并盖章,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在西藏也可以委托旅行社办理,费用在100元左右,当然凡是我们论坛的vip会员的,论坛可以帮驴友办理,收费标准:50元。
到西藏旅游那些地方需开边境证?
到西藏旅游需要办理边境证的旅游点:日喀则地区:仲巴县、萨嘎县、聂拉木县(樟木)、定日县、康马县、亚东县、岗巴县、定结县、吉隆县;山南地区:错那县、隆子县、洛扎县、浪卡子县;林芝地区:米林县、朗县、察隅县、墨脱县;阿里地区:普兰县、扎达县、日土县、噶尔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