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强化措施,进一步落实旅游安全责任制,市旅游局提前谋划、认真部署,确保清明节旅游安全。
一是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市旅游局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旅游局及旅游经营单位充分认识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特殊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和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确保所辖区域的旅游安全工作不出问题。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出行。市旅游局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和景区、星级饭店和旅行社的宣传栏、警示牌、标语、出团须知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旅游安全宣传活动。同时,督促天祝三峡等景区做好清明节前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倡导市民和游客文明出行、文明祭扫,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切实提高游客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是开展安全检查,加强源头管理。4月1日,市旅游局派出由分管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对雷台、文庙、鸠摩罗什寺、大云寺、西郊公园等旅游景点开展了旅游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各景区安全人员和设施的配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对消防安全进行了细致的排查,并结合各景区的实际情况当场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立即纠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总体来看,各景区未发现较大的安全隐患。
四是切实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市旅游局建立并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掌握情况,确保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