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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民俗风情

更新日期:2008-12-03
建始民俗风情 【民族构成】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未见民族情况记载;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建始县有汉、土家、苗、回、蒙古、侗、彝、满等8个民族;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有汉、土家、苗、回、侗、蒙古、彝、纳西、壮、满、藏、朝鲜族等

  【民族构成】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未见民族情况记载;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建始县有汉、土家、苗、回、蒙古、侗、彝、满等8个民族;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有汉、土家、苗、回、侗、蒙古、彝、纳西、壮、满、藏、朝鲜族等12个民族;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县有汉、土家、苗、回、蒙古、侗、彝、纳西、壮、满、藏、朝鲜、白、畲、傈僳族等15个民族。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县有汉、土家、苗、回、满、蒙古、侗、畲、白、彝、维吾尔、朝鲜、壮、藏、瑶族等15个民族,其中:汉族325174人,占总人口的63.7%,少数民族人口185381人,占总人口的36.3%。少数民族人口中,土家族人174005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3.9%;苗族人8705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4.7%回族人1726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0.9%;侗族人68人,畲族人41人,白族人29人,彝族人20人,维吾尔族人20人,朝鲜族人17人,壮族人11人,藏族人9人,瑶族人9人。

  14个少数民族都没有聚居区,散居在约占全县总面积60—70%的区域内,但间有大分散、小集中区域。汉族主要居住在低山地区,土家族主要居住在二高山和高山地带。各乡镇中少数民族分布情况为:业州镇有少数民族13个(无瑶族),23836人,占全县少数民族总人口的12.86%,其中土家族21260人,苗族2064人,回族357人;长梁(含天生)乡有少数民族11个,16449人,其中土家族14684人,苗族1443人,回族288人;茅田乡有少数民族7个,2835人,其中土家族2492人,苗族235人,蒙古族94人;龙坪乡有少数民族7个,11520人,其中土家族11270人,蒙古族128人;高坪镇有少数民族11个,19224人,其中土家族16049人,苗族2749人,满族379人;三里乡有少数民族10个,7246人,其中土家族5895人,苗族932人,回族400人;红岩镇有少数民族5个,6261人,其中土家族6038人,苗族169人,回族44人;花坪乡有少数民族11个,21637人,其中土家族21033人,苗族437人,回族106人,畲族39人,瑶族6人;景阳镇有少数民族10个,24496人,其中土家族23656人,苗族482人,回族432人;官店镇有少数民族6个,51877人,其中土家族51719人,苗族132人。少数民族人口占乡镇总人口比例超过全县少数民族人口比例的乡镇有官店镇(95.9%)、景阳镇(62.5%)、龙坪乡(39.7%)、花坪乡(37.8%)。

  县内的土家族人姓氏主要有向氏、黄氏、田氏、冉氏、谭氏;苗族人姓氏主要有白氏、杨氏、龙氏等;回族人姓氏主要以马氏、李氏为主;蒙古族人姓氏主要有金氏、余氏等。

  【宗教信仰】县内各族群众没有一致的宗教信仰,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道教、佛教、天主教在县内都有一定的市场。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政府大力破除封建迷信,对广大群众进行唯物主义教育,绝大部分封建迷信活动基本上销声匿迹,亦无人信奉道教、佛教、天主教。

  道 教道教源流之一的巫觋之风和多神崇拜在县内流传较早,影响颇深,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土家族的先人巴人就在建始境内活动,巴人以巴务相(廪君)为自己的先人,以白虎为图腾,尊崇、敬畏日、月、水、火、土、山、川,并奉之以为神。土家族人因循旧例,以廪君为族神,顶礼膜拜日、月、水、火、土、山、川诸神,并相信人与鬼可以相互交通。凡是土家人居住较为集中的地方,一般都建有“向王庙”,供奉向王神,常有人去烧香礼拜,祈财、求子,或祈求免祸禳灾。春、秋“社日”必祭土地神,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过“小年”时必祭灶神,以求来年丰衣足食;正月十五“赶毛九”,祝愿一年之中家中不失火,一家人平平安安;七月“月半节”,必烧“冥袱”以供列祖列先“享用”,并请先人“回家”共渡佳节。若遇日(月)蚀,从官府到百姓都要鸣锣击鼓,防止“天狗吃日(月)”。凡遇天灾人祸,县内群众多请道士“做斋打醮”,驱鬼除灾,若有人患重病,还要“还相公愿”,杀牛祭祀向王,或“还傩愿”,驱鬼禳灾。婚丧嫁娶要择黄道吉日,建房、筑墓要卜吉地,送老人“上山”要做斋、“开路”,甚至丢失了东西也要请人推算能否找到等,所有这些活动一般都要请道士参加并请其指导。

  据清同治版《建始县志》载:同治年间(1826——1874)全县有宫、观40余所,其中以朝阳观、石柱观、三宝观、云雾观、下坝观等较为著名。道观中,有供奉三清(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太上老君)四御的三清观、玉皇阁等,有供奉四方神的玄武庙及二十八宿的魁星阁、文昌宫等,有供奉自然神的雷神庙、火神庙、土地庙、龙王庙、城隍庙等,有昭彰英雄的关帝庙、三义宫等,还有财神庙、药王庙、康王庙、牛王庙、二郎庙等。有的道观中佛、道兼祀,如朝阳观又叫天池寺,住过和尚,也住过道士,甚至还住过尼姑,寺、观、庵合一。建始县的道士多属“正一”派,有道士近百人,一般都有妻子儿女,吃荤腥,穿戴普通,除定期去观中打坐念经以外,也在外替人“消灾解厄”,为穷家小户四处募化。懂医术的道士也给人行医治病。

  佛教佛教于唐代(公元618——907)传入建始,迄今已有1000多年历史。民国24年(1935)全县有寺庙220座,僧尼424人,其中僧337人,尼87人;民国26年,寺庙减少到188座,僧尼减少到91人,其中僧70人,尼21人。寺庙分布于全县各地,较著名的有:位于龙坪乡申酉坪岔口子、始建于乾隆三十三年(1768)的对佛寺,位于高坪乡石门河、始建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的石门佛寺,此外还有普恩寺、永兴寺、天池寺、兴隆寺、飞仙寺、观音庵、开元寺、下坝寺、冬瓜寺、白云寺、府行寺等。一般大寺庙有和尚10余人,还有部分山产、田产,小寺庙无和尚只受香火。住庙僧尼每天鸣钟、击鼓、集中念经,并为信佛群众诵经做“法事”,有的出门化缘。大部分寺庙香火不盛,年久失修,残破圮废,至民国末年已所存无几。1952年土地改革运动后,寺庙香火日渐衰败,和尚、尼姑纷纷还俗,佛事活动停止。

  天主教清光绪十九年(1893)以前,巴东细沙河天主堂在建始县龙潭坪的玉兰、南界一带传教,成立教会,但无教堂。是年,该天主堂神甫胡志兴(荆州人)将天主教传入建始景阳乡,并在该乡设立教堂1座。三十四年(1908),天主教传入高店子,并在麻扎坪设立教堂1座。此后,天主教逐渐向花坪、官店、城关等地渗透,发展信徒,陆续建立起教会组织,并在县城内西街、官店、高坪的望坪等地各建有教堂1座,均称“天主堂”,除望坪以外,其余几处都有神甫常驻。1949年末,全县信奉天主教的已达660户1976人,神职人员中,有神甫26人(其中比利时籍14人,荷兰籍1人,中国籍11人)、修道4人、修贞2人、修士2人(修道、修贞、修士均系女性),会长26人。为笼络当地群众,天主堂在传教过程中,先后开办有一些慈善机构,办有免费的教会小学、育婴堂,开设有西医门诊廉价给群众治病。新中国成立后,少数神职人员披着宗教外衣从事颠覆活动,其首要分子被人民公安机关逮捕判刑,其他3名比利时神甫被遣送出境,2名中国籍神甫被遣送回原籍。此后,天主教在县内绝迹。原天主教堂房屋除景阳的尚存外,其余的均不再存在。


  【生产习俗】1949年以前,建始县是个纯粹的农业县,生产条件恶劣,耕作方式落后,“苞谷根从石罅寻,石田戴土土如金”,“菽麦沿山聊布种,艺麻方可望三成”(清道光八年建始县训导周鲲化《业州竹枝词》,下同),不少地方尤其是高山地带的农家仍然停留在刀耕火种,靠天吃饭的阶段。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组织农民群众深翻土地,大搞坡地改梯田和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改良耕作制度,大力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新的生产习俗正在建立之中。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下面记载的许多传统的生产习俗有的得到继承和发展,有的被改造,有的则已被摒弃。

  祭青苗土地县内农民为求苗稼健壮,每年农历3月3日杀雄鸡祭祀青苗土地:杀死雄鸡后将鸡血洒在纸上,再将涂过鸡血的纸挂在树枝上或竹竿上插在田间,或将涂过鸡血的纸张在地上焚烧掉。
烧畲是刀耕火种耕作方式的延续。高山或二高山地带为了筹备来年春播的肥料,往往在头年冬天将山上的灌木丛和茅草砍掉、晒干,次年春播前堆积在山脚下,覆以腐殖土,然后点火焚烧,谓之“火土”。过两三年后,又在另一山坡重复此办法。烧畲对山林毁坏极大,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三令五申予以禁止,但截至20世纪70年代仍未根绝。后,化学肥料在全县农村得到推广应用,县、乡大力倡导科学种田,并号召封山育林,涵养水源,烧畲旧习终于得到有效遏制。

  打薅草锣鼓中耕时节,为抢时间,县内农村有互相“转工”(即先请人帮忙,然后自己再去“还工”给别人帮忙)锄草的习惯。届时,主人往往请一帮锣鼓师傅在田边地头打锣鼓、唱山歌,以助兴鼓劲,谓之“打薅草锣鼓”。薅草锣鼓一般由鼓、锣、勾锣、钹、唢呐等乐器组成,长梁乡石板山、三宝观,业州镇肖家包、柴林山一带还配有胡琴和箫,称为“丝弦薅草锣鼓”。打薅草锣鼓时,伴有高腔或平腔山歌,声乐并茂,优雅悦耳。

  整栽秧酒产水稻的地方,一般请人“转工”插秧。届时,主人要置备酒、肉“整酒”,以款待客人。早、晚餐通常吃饭,中餐往往吃糯米汤圆(谓之“栽秧砣”。栽秧砣较一般汤圆要大一些。客人可放开肚皮吃,且认为吃得越多越能预示年景好)。

  带徒县内九佬十八匠大都带徒跟师学艺,期限一般为2—3年,只供食宿不付工资。学徒期满后要谢师。谢师过后,徒弟可自立门户,也可继续在师傅店中工作,由师傅包吃、住,并可领取一定报酬。
祭鲁班凡较大的土木工程,如建房、修桥等,破土动工之前或修房立高架升梁时,工匠们为祈望施工安全顺利,必先由掌墨师烧香蜡、纸钱祭祀鲁班,然后才会开工。(此习俗在丧葬工送老人上山启程前也举行,称为“祭杠”。)

  叫号子在从事各种重体力劳动(筑台打夯以及挑、抬、背重物)时,为使步伐一致,用力轻巧,同时相互告诫注意事项,劳动者喜爱叫“号子”。叫号子时,多为一人领叫,众人和叫。县内劳动号子一般有两种:一是爬坡时叫的“阳山号子”,叫起来高吭有力;二是走平路时叫的“快腿号子”,叫起来柔和悦耳。其内容有固定的,如“之字拐,慢慢摆”;也有临时编的,如坡改梯时,有的农民编的“学愚公罗,嘿嗬!搬山石罗,咿哟!齐使力罗,嗨左!”等。

  打猎一般在秋、冬季节为防止野生动物侵害庄稼而进行,境内俗称“赶仗”。打猎时带有猎狗、猎枪。多人共同打猎时,往往分成几帮,一帮“赶角儿”带着猎狗负责把猎物朝某个方向哄赶,一帮人“坐径”,在野兽经常出没的地方设伏守候,一旦发现猎物即开枪射杀,所得猎物平分(射手一般可得双份)。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家将建始县纳入“长江中下游防护林建设”和天然保护林建设区域,狩猎需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生活习俗】居 家县境居民住宅多依山面水,座东朝西,或座西朝东、座北朝南、“四维向”(即非正东、正南、正西、正北),忌座南朝北,有“北风扫堂,家败人亡”的俗谚。民国以前,城镇或乡村的豪绅大户的住宅一般是石基高墙,正房一般为两层木质楼房,内有条石天井(少数巨宅有几个甚至于数十个天井)、木质厢房、花园,髹漆、装饰得富丽堂皇的大四合院,四合院之间有封火墙,前有门楼;其他人户有三间以上正屋、两头为吊脚楼厢房的“撮箕口”型房屋、有三间以上正屋,一头为吊脚楼厢房的“钥匙头”型房屋、有并列三五间的单头屋,还有的赤贫农户以岩洞栖身。从建筑材料上看,有纯木结构房屋,有石木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屋。吊脚楼一般是厢房,地势比正房低3米左右,吊脚楼下做猪牛栏或堆放杂物,楼上是居室。厢房一般为干栏式木质建筑物,有一侧或两侧相互连通的阳台或外置木质走廊,装有雕花栏杆。房子多盖布瓦,家贫的则盖杉树皮、木瓦、石板或茅草。还有鳏寡孤独或讨米叫化之人住的“狗爪棚”,以三根木棍作支架,上覆茅草以避寒暑,农村中戏称之为“千根柱头落地”。农房有三间以上正房的,一般中间是堂屋,作为祭祀祖先和迎接宾客的处所,两边分别为灶屋(厨房)和火坑屋。火坑屋也叫火铺堂,是取暖、煮茶的地方,其中三分之二的面积铺有木地板,三分之一的面积为地面,铺地板的地面比土地面约高20—30厘米。木地板靠近土地面的一侧设有约1.5米见方的火坑烧火,火坑上方悬挂一个木架、一个铁质或木质的可调节高矮的带钩子的三脚架(俗称“梭钩”),用于烧水或煮饭,木架上可熏腊肉、玉米等。山区多雨,湿度较大,吊脚楼既可防潮,又可防止毒蛇为害,而且不需占用平地,还可以少平整地基,有较高的经济价值。

  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前,全县城乡均用煤油或植物油照明,80年代,基本普及用电灯照明。1978年后,县城开始建造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单元式住宅楼,1990年后各乡镇逐渐富裕起来的农户住宅也开始向石木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过渡。20世纪末,原以岩洞栖身的人户基本上全部搬入新居。

  20世纪70年代以前,县境除豪绅大户家有雕刻精美、宽大结实、价值不菲的红木桌、凳、几、床以外,普通城乡居民家庭的日用家具均为木质或竹质,样式单一,多漆成红色或黑色。1980年后,穿衣柜、食品柜、高低柜、组合柜、沙发、席梦思床等家具开始在县内流行,用料有钢、木、塑料、人造革、皮革等;住宅电话、电风扇、电视机、音响、电冰箱、摩托车等陆续进入城乡家庭。2000年前后,城镇家庭进行家庭装修渐成时尚,移动电话、大屏幕彩电、空调机、家用台式电脑开始进入城镇居民家庭,黑白电视机在全县农村普及并向彩电过渡;不少家庭拥有客、货车从事运营,极少数家庭拥有家用小轿车。

  饮 食清末至民国时期,城镇居民多以大米为正粮,辅以面粉;乡村多以玉米为正粮,辅以洋芋(马铃薯)、红薯等杂粮,正常年景一日2—3餐,一稀一干或一稀两干,灾荒年景则以野菜、蕨根、枇杷树皮甚至观音土(白垩泥土)等充饥艰难度日(《业州竹枝词》:“传说天荒救老林”)。县内寻常百姓家多以蔬菜和自制的咸菜、“合渣”(用黄豆磨成的未经过滤的豆汁,烹煮时加入菜末和盐)等为主要菜食,偶尔吃一次肉食时称为“打牙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生活普遍有所改善,低山地区以大米为主粮,高山边远地区以玉米为主粮,兼食部分杂粮,荤腥数量有所增加;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城乡差别逐步缩小,菜蔬品种增多,肉食品、蛋类、反季节蔬菜充斥市场,满足供应,原先在山区难得见到的海鲜成为不少家庭的寻常菜谱。农村居民吃肉基本上已经成为家常便饭,城镇居民则开始食用绿色食品,追求更加健康的生活时尚。

  境内菜肴独具地方特色,大体可分为酸、辣、干、咸四类。家家户户都爱用辣椒、大蒜、萝卜、包菜等泡制酸菜,晒干辣椒,用辣椒做各种咸菜,辣椒也是餐桌上不可或缺的佐料;冬天杀猪后,把大部分猪肉熏制成土腊肉以备慢慢食用;豆类食品花样繁多,有豆腐、腐乳、合渣、豆豉、干豆腐、豆芽、血豆腐(豆腐中拌猪血做成);用鲜魔芋磨制成的魔芋豆腐。

  传统小吃有桃片糕、薯片、糍粑、米花糖、苞米花、干鲜果等。
  县内传统饮料有苞谷酒、绿茶。民国以前农村有喝咂酒的习惯,即用五谷杂粮拌酒曲封于坛中,经发酵后即成为酒,有贵宾来后,开坛,将芦管或竹管、麦秸插入坛中,请客人咂吸品尝,边吸边加沸水(清乾隆年初柯煜《宿建始农家》:“酒用芦管吸,屋取木皮盖”)。民国年间此法已少见,改为喝酿制的苞谷酒,酒精度一般在52度以上。有劝酒、奉菜的习惯,酒必满杯,不醉不休。花坪、官店一带的“罐罐茶”别具一格。客人来后,请入火炕屋就坐,一面用铜壶烧水,一面将一大把茶叶塞进小陶罐,然后在火上慢慢烘烤,边烤边摇,待茶叶焙出焦糊味后,将少量沸水注入陶罐并立即盖紧,稍冷却后再将陶罐注满,加盖,稍待片刻,再倒入小瓷杯请客人饮用。用这种办法沏出的茶十分浓稠,入口苦涩异常,然后舌尖缓缓回甘,渐觉香醇异常,但易引起茶醉,空腹时或无饮茶嗜好的人不宜饮用。

  服 饰晚清时,一般人家,男女服饰用县内自产、自织、自染的土布作材料,以青、蓝、黑色为主色调,衣裳式样男女差别不大,大衣大袖,多颗布扣,裤管短而粗大,用20多厘米宽的白布做裤腰,穿时先提到腹前左右折叠,而后用裤带系紧。女衣左衣襟、托肩、短袖、矮圆领、袖口宽大,袖口、衣襟镶花边;裤管宽大而短,裤脚镶花边。男衣对襟,衣大袖短、布扣,也有左衣襟,布扣经右胸部直下,镶有花边。男性老人喜系腰带、扎绑腿、穿套裤。妇女系花围腰。民国时期,衣料质地因家庭经济情况而异,富绅人家享用绫、罗、绸、缎、绢、纱、皮,贫家仍然使用家织布为材料;男子服饰有长衫、马褂、长袍、对襟短衣、大襟短衣、套裤等,女式服装有大襟短衣、无袖长马褂、折腰大裤脚裤等,男女裤都无门襟。富家子女着中山服或旗袍。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男女服饰、布料与全国各地一致。

  县内传统帽子样式有儿童绣花凉帽、虎头帽、狗头帽、绣花双耳帽等。土家族人一般无戴帽习惯,爱包头帕,男有黑、白两色,女子多为黑色丝帕。

  1960年以前,一般群众无论男、女均穿手工布鞋,春、夏、秋三季为单鞋,冬季为棉鞋;布袜或长统棉袜。劳动时多穿草鞋。此后,手工布鞋渐少,多穿解放鞋、翻毛皮鞋、塑料凉鞋、塑料拖鞋等,着尼龙袜、晴纶袜等。20世纪80年代以后,城乡居民在鞋袜方面的差别几乎不再存在,平素均着皮鞋,劳动时亦少有人穿草鞋。

  1949年以前,男子童年大多仅在头顶蓄一撮头发,青年男子发式有光头、平头、圆头、“西装头”,老年多蓄胡须;女孩儿扎短辫,女青年扎独辫子,出嫁后梳“粑粑髻”或“盘香头”,老年妇女挽髻插簪。民国二十九年(1940),县城内开始出现用火钳烫发。1978年后引入电烫,之后化学烫发随着传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美容美发屋几乎遍布全县城乡,各种发型、染发应运而生。

  县内传统首饰有儿童佩戴的银质项圈、长命锁、罗汉、手镯、虎爪等;妇女用的首饰有钗、耳环、簪、戒指、手镯、项链等,1949年前多为银质,20世纪80年代后多为金质。1990年以后,作为首饰组成部分的各式手表、太阳镜已在全县城乡普及。

  【礼仪习俗】嫁 娶古代,县内土家族、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自由,可以在共同的生产劳动中或在赶场、集会、舞蹈、对歌中建立感情,如“一把扇子二面花,情哥爱我我爱他,我爱情哥会种田,情哥爱我一枝花”等,若山歌互答,男女相爱,情投意合,则互相赠送簪环首饰或手帕、花荷包之类的定情物,只要父母不反对,婚姻关系就可以基本上定下来。“改土归流”以后,随着汉化的逐步深入,县内青年男女的婚姻开始受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礼教约束,男婚女嫁全由父母做主,礼节十分繁琐。在包办婚姻的桎梏下,童子婚姻、“指腹为婚”、姑表婚姻、姨表婚姻、交换婚姻等不正常婚姻现象相继发生,俗有“凡姑家之女必嫁舅家之子”、“姑家女,伸手取”、“舅家要,隔河叫”的说法,甚至称这种婚姻为所谓“骨种”婚;此外,还有“兄死(弟)填房”、“弟亡(伯)坐桩”的现象。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婚姻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包办婚姻逐步被摒弃,童子婚、指腹为婚、三代血亲以内的婚姻渐渐绝迹,但在农村中,婚娶中的繁文缛节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仍然在代代延续。

  提 亲男女到了一定年龄,由男方托媒提亲,女方父母托人打听男方家庭情况,媒人互通男女双方的生庚八字,然后请算命先生“合八字”。若男女双方八字相合无克制,即口头答应联姻。这个礼节一般认为不能省略,即使是男女双方自由恋爱,也须行此礼节,因为其中含有尊重长辈意见的成分。

  订亲双方同意联姻后,男方要备好“红庚帖”,填上男方的生庚,装入“拜帖匣”,由媒人持往女方订亲;女方亦把生庚填入该“红庚帖”,就算正式订亲(俗称“拿八字”)。尔后,男方要备齐“族茶”(“茶”是“茶食”即礼物的俗称。官店镇的土家人所谓的“茶食”,一般指茶叶、面条、白砂糖;若无茶叶则叫“折食”。)择吉日同媒人到女家去认亲,与未来的岳父、岳母、舅子、姨姐、姨妹正式见面,给其中已经成家的每家送上一份见面礼即“茶食”(俗称“下茶”),并比照未婚妻的口吻称呼这些亲属(俗称“改口”)。接下来,还需在未婚妻的带领下,遍访她的亲戚、族人,给每家送上一份“茶食”,将这门亲事广而告之。(原则上,“下茶”时不能漏掉女方的任何一门亲戚,否则会被认为不礼貌或瞧不起人,婚后若有什么事情,在“下茶”时被冷落的那一家完全有理由袖手旁观。)“下茶”后,男、女双方的身份得到双方亲族的正式确认,下次见面时就可以以亲戚的身份互相称呼;从这一天起,至正式结婚前,女方开始“吃娘家饭,穿婆家衣”,虽然仍在娘家劳动、吃饭,但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四季的衣服都必须由男方提供,一般每年4套、8套或12套不等,依男方的家庭经济状况而定。此外还需不时地给女方赠送一些必要的首饰,原为银质手镯、簪环等,随着时代的进步,20世纪80年代以后,多为手表等物;在农忙时,准女婿还应去岳家帮忙做农活。

  报期也叫“求肯”,即男方到女方家通知预备结婚的日期,请求女方家长首肯。女方家长根据嫁妆准备情况可以同意或要求适当推迟。从订亲到报期的时间一般不是很长,大约一年左右。一旦得到同意,结婚的日期便确定下来。报期过后,男女双方同时分别筹办喜事。男方筹办送给未来儿媳的衣物和送给岳父、岳母的布料或衣服(俗称“报母衣”),以及给其他亲戚的礼物。在喜期的前一二天要备办彩礼(糖食糕点和酒肉)送到女方家,以备办酒席之用。肉要一方(是方肘的简称,即胯部削成长方形的猪前腿)一肘(也叫长蹄,即猪后腿);女方一般收下糖食糕点和酒,肉则只收“方”不收肘。女方家则开始筹备嫁妆。改革开放以前,嫁妆一般是床上用品、木箱、木柜、木椅、小饭桌等,以后,嫁妆中开始包括收录机、电视机等高档电器,总之是姑娘到人家家里去后的一应日常用具都要大体置备齐全,此外,新娘还要绣制帐帘、枕套、被巾,给公公、婆婆以及小叔小姑做鞋等。而男方只需准备一间新房、一张床就行了。在女方父母准备嫁妆的过程中,凡吃过“茶”的亲戚们一般也要助一臂之力,凑一床被子或是其他的东西作嫁妆(俗称“出汗”)。

  哭嫁随着结婚日期的日益临近,即将出门的姑娘心理上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既留恋姑娘时代的生活,留恋父母、兄妹、姐妹之间纯真的亲情,又在向往着新生活的同时对即将开始的新生活隐含着莫名其妙的担忧。大约是意识到这种情绪对人体有害,需要释放出来,在姑娘出门的前半个月到一个月,善良的土家人特意给她们安排一个排解不良情绪的机会:哭嫁。届时,准新娘邀请平素与自己相好的女友到家来帮自己做针线活,畅叙友情,不由悲喜交集,泪眼婆娑,嘤嘤而泣。她哭父母、兄弟、姐妹、嫂子、侄儿、童年和青年时代的朋友,娓娓地述说自己同他们的骨肉亲情和深厚情谊,表达自己对他们的良好祝愿。边诉边哭,边哭边唱,有感而发,感情率真,用朴实的带有一定韵律的语句表述出来,虽然哀婉但并不十分伤悲;一般每段4—5句,并配有一定的唱腔,如歌亦如诗,因而被称之为“哭嫁歌”。如哭姊妹:“看到东方发了白,姊妹留念要离别;看到东方发了亮,姊妹撒手要分散”等。

  陪十姊妹、陪十弟兄在举行婚礼的前一天夜晚,男、女双方要分别举行“陪十姊妹”和“陪十弟兄”的仪式。届时,双方遍请亲友吃酒,并请人帮忙置办酒席款待宾客;所请的人各有分工,有“都管”(或称“督管”、“支客司”,即总督婚事的临时大管家)、“路都管”(负责接送路途中的安全、交接事宜等事务的临时大管家)、下厨、管烟、管酒、调席(安排酒席)、挑水、劈柴、洗碗等等,男方还要请负责接陪嫁、铺床的人(后者一般是有儿又有女的中青年妇女)。当晚二至三更,双方分别在自家堂屋正中一字横列几张大方桌,摆上糖果糕点,由“都管”请出一班未婚的盛装女青年(或男青年)与新娘(或新郎)围席而坐,新娘(或新郎)左右各坐一位“陪姑娘”(即伴娘。新郎左右亦各坐一位“陪男孩儿”),都管行“开令礼”,尔后由伴娘或伴郎中的一位唱“开台歌”,再按顺序轮流接唱,歌词内容多为赞美、祝福、劝善、言情、说古人(喻今)等,时间不限,结束时要唱“圆台歌”,如:一对凤凰飞出林,一对喜鹊随后跟。凤凰喊叫花结果,喜鹊喊叫果团圆。花结果,果团圆,花果团圆万万年。”气氛热烈,尤其是“陪十姊妹”充满浓重的亲情和依依惜别之情。

  发亲婚期那天上午,男方迎亲,女方发亲;相隔较远的隔夜娶亲,较近的当天登门娶亲。迎亲队伍到后,女家行“拦门礼”,要“压轿粑”(即小礼品)或由双方的“都管”出面相互盘诘,男方若礼节不周或不交“压轿粑”或在相互盘诘中说输了道理,女方可对男方的“路都管”(也叫“押礼先生”)罚酒甚或罚坐猪牛栏,甚至拒绝发亲。吃过早饭,待嫁妆全部启程后,在鞭炮和鼓乐声中,新娘由其胞兄或胞弟背至堂屋正中,让新娘站在一只木斗上,告别祖宗、父母,新娘向后撒一束筷子(意为把吃的留在娘家),然后再将其背入花轿(20世纪50年代后,花轿一度消失,改为自己走路;90年代后,率先富裕起来的农户有用摩托车或货车、客车接新娘的)。新娘登程后不再回头,直至婆家。“陪姑娘”和新娘的兄、嫂、弟、弟媳妇中的1—2人(后者俗称“高亲客”,意即最尊贵的客人。姐妹不能作“高亲客”)要陪同前往。
圆 房也叫“过喜会”。新娘到了婆家门前,要停轿“拦车马”,即在花轿前面设一个方桌,上置一斗米,陈列几样果品和酒,由道士(俗称“土老师”)举着一只公鸡,对轿撒米奠酒,同时口中念念有词(多为祝颂吉祥、禳灾之词),然后以鸡冠血点轿杆(俗称“祭车马神”)。与此同时,新娘所带的陪嫁已被迅速地抬入新房摆好,被请来铺床的人也迅速地把床铺好、抻平(铺床前主人已在床铺的角落里预备有赏赐给铺床人的红包),外面“拦车马”的仪式一结束,新房中也已经布置完毕。这时,花轿在大门正中落下,由二位“圆亲婆”(也叫“交亲婆”,必须由有儿又有女的妇女担任)扶新娘下轿。新娘跨进婆家大门时踢一脚门槛(俗称“封口”,意为今后夫妻少口角),在堂屋正中与新郎举行正式的结婚仪式,然后由“圆亲婆”扶入新房。在新房中,新娘、新郎会“抢床”,即按男左女右的顺序,看谁抢先坐到床沿上。因为按传统的说法,若谁先抢到床且尽可能地抢坐到属于对方的那一边床沿上,婚后,谁就可能当到多半的家,所以,双方各不相让,你争我抢,你推我攘,在洞房中发生第一次“战争”,掀起一个小小的高潮,给婚礼增添一点乐趣和笑料。此后,客人们可以进入新房“闹房”,县内有“新婚三日无大小”的说法,闹房时,可以要求新媳妇给客人点烟,要求新婚夫妇喝泡有红枣、花生、百果、莲米等物的酒(或茶)的“交杯酒(或茶)”(意为祝愿“早生贵子、多子多孙、百年好合”),还可以开一些适度的荤玩笑,有意识起哄让新婚夫妇互相冲撞等。

  将新娘送入洞房后,要立即按照迎接最尊贵的客人的格局迎接“高亲客”,请入主席首座,并请出德高望重的老人来陪席。媒人(也叫“红叶先生”)也在主席就坐。次日,还要请人来“陪高亲”吃酒,称为“送高亲”。“高亲客”临行前,男方家要赠给布料或衣服等物。

  回门婚后第三天,新娘要与新郎一道回娘家看望父母(此后,称之为女方的“后家”),称为“回门”,于当天返回。若路途实在过于遥远返回确有困难需在“后家”过夜,则新婚夫妇不能同床,以免“污染”。

  至此,婚礼才告全部结束。

  若女方是家中的独生女儿,或虽然不是独生女儿,但有姐妹无兄弟,也可以在家招婿入赘(俗称“招上门女婿”),即男到女家落户。有姐妹的,一般是大女儿招赘,其他姑娘仍然出嫁。在一般情况下,上门女婿会被要求更改姓名,跟女方姓、按照女方的派行(或曰辈份)改名(新姓名中可保留原来姓名中的一个字,也可不保留);新中国建立后,也有上门女婿不改姓名的,但所生子女应随母姓(若有多子女,小一些的孩子中可以有1—2个随父亲原来的姓,称为“回宗”)。招赘的结婚程序与其他结婚形式基本相同,只是准新娘一般不必“哭嫁”,男方不必准备“嫁妆”。

  生育新中国建立以前,县内流传“家里有一个怀身妇人,等于停了一具活丧”的俚语,妇婴生命没有保障。妇女生产多取坐姿或立姿,请旧产婆或婆母接生,或自生自接;断脐用未经消毒的刀、剪或碎瓷片,若遇难产,则请巫捉鬼,听天由命;若胎盘不下,则用扁担等硬物挤压孕妇腹部,或悬垂草鞋等重物以娩出,甚至伸手入子宫强行拽出。产后大出血、产褥热、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母婴死亡率极高。生育不易、养育不易,因而在生育方面也有一些特定的礼节。

  报喜孩子顺利地生下来后(尤其是头胎),新生儿的父亲要背一只鸡(若生的男孩则背公鸡,生的女孩则背母鸡。但也有人说恰恰相反,农家更看重母鸡,因而生男孩应背母鸡,生女孩则背公鸡)去岳母家报喜,请孩子的外祖母(在方言中称其为“ 嘎嘎”,“嘎”的读音如ga)来“洗三”(其实是一种较委婉的说法),并约定外祖母来“做嘎嘎”的时间(一般在孩子满月“出窝窝儿”之前)。

  洗三孩子出生的第三天,给新生儿洗澡,谓之“洗三”或“洗三朝”。洗三的水用紫苏、艾叶、蒜皮等煎熬而成,煎时放一个鸡蛋在水中。通常由“家家”洗“三把水”,再请专门来帮忙“洗三”的人洗涤婴儿全身。之后,将鸡蛋去壳后在婴儿全身轻轻滚动以祛除胎毒。洗完后,用小棉被把婴儿裹紧,避风抱到堂屋来,焚香化纸以敬家神,求祖先保佑婴儿顺利成长,并请爷爷或由父亲给婴儿取名。

  做“嘎嘎”女方称“做嘎嘎”、整祝(粥)米酒,男方称为“打喜”、“陪嘎嘎”。在约定的那天,“嘎嘎”通知自己的所有亲眷(往往包括原吃过“茶”的亲戚)各带礼物,到自己家中集中,把礼物攒在一处,或背或挑,由“嘎嘎”带队(一般只去女眷),浩浩荡荡地去外孙(甥)家“做嘎嘎”。礼物有猪蹄、醪糟、稷、红糖、鸡、蛋、糯米、婴儿用的衣帽鞋袜及玩具等等,每件礼物上都缚一条红纸以示喜庆。女婿家也早有准备,“嘎嘎”一进门,要立即放鞭炮相迎,稍事休息即请入席吃酒。男方的亲朋好友届时也带着礼物前来祝贺。“做嘎嘎”的时间是两天。当天晚上,红岩镇、三里乡一带有“打喜花鼓”的习俗,即由一男一女或两男两女捉对儿上场,在主人家的堂屋里唱歌、跳舞,几个人跳,众人合,欢乐通宵;舞到高潮处,可给对方脸上摸黑,以博得哄笑。所唱的歌曲有《黄四姐》、《苏州打货杭州卖》等表现土家儿女追求恋爱、婚姻自由的传统曲目,也有即兴的自编自唱。

  抓周婴儿满周岁那天,“嘎嘎”和众亲友要送礼祝贺,称“抓周”。届时,在桌上放一些糖果、纸、笔、小算盘、尺等物,将孩子抱到桌上,让其选拿,以预测其前程。

  祝 寿为成年人祝寿称“做生”。成年人一般从50岁开始做生,逢十为大寿,其他为散寿。“做生”一般为两天,头天为“寿”,第二天为“生”。男做虚岁,女做实岁。寿宴上必备面条,称“长寿面”。做生时,城镇中亲朋好友皆送寿联、寿匾、寿幛等礼物,农村中多送面条等。20世纪80年代后,城镇在电视、广播中点歌祝寿逐渐形成风尚。

  丧葬县内老人过世称“告终”、“掉气”,是时子孙要烧“落气纸”,放一挂鞭炮以示送行,并由一个子孙拿着水壶一面筛锣一面去水井“请水”,活了多少岁就敲多少声锣(俗称“打请水锣”)。水提回来后在祖宗神位面前放一会儿,然后用来给亡人洗背心、手心、脚心(简称“五心”),洗毕再给其穿戴。亡人所穿的衣服,应是上七件、下八件。若死者是男性,外衣多为青色或黑色,内衣白色,头戴瓦状帽,脚穿布鞋布(或棉纱)袜;若死者为女性,外穿青色或黑色衣裤,内穿红内衣;亡人服一律不要扣子,用按其岁数(每岁1根)准备好的棉线扎住其腰部和双脚(俗称“岁线”)。为亡人穿戴的人多系其子孙,也可请无后的孤寡老人穿戴。死者在生时的衣服,其后人可留作纪念,多余的要全部剪掉扣子后填塞在棺材中“给他(她)带走”(严禁将毛皮类衣物放入棺材)。穿戴完毕,将死者脚朝外放在堂屋中临时搁置的木板(铺板或门板)上(俗称“上榻”),下面点一盏油灯(称为“长明灯”,直至亡人上山之前,灯不能灭)。待棺材抬来后,先在棺材底铺一层石膏粉,用小酒杯在石膏粉上按死者的岁数分三行轻轻地盖上印子,然后覆上皮纸或烧纸,再将死者抬入仰面平放在棺材中,四面用衣物塞紧,在死者右手处放置一根挂有粑粑(或饼干)的桃树枝(俗称“打狗棍”、“打狗粑”),解除“岁线”;把“长明灯”移到棺材下面。紧接着要布置灵堂,安排酒席(有“人死饭甑开”的俚语,无论如何困难,都必须整治酒席接待前来祭奠死者的人),从当天起就要准备酒席接待来客。坟地大多要请阴阳地理先生踏勘,下葬的时间一般要请人推算(若不请人推算,则可从死亡之日起三天内下葬)。治丧期间,凡属与死者有血缘关系的或族人中的晚辈都要戴孝(披白布、麻布或戴黑纱、白花);若有人来祭奠死者,应在灵前三叩首,孝子亦还以三叩首。下葬前夜称为“大夜”,要举行隆重的追悼仪式。死者的直系继承人(俗称“孝家”)要请一帮锣鼓师傅来打锣鼓,已经出嫁的姑娘也可以请一帮锣鼓师傅来同时敲打。吊唁的人一般在“大夜”那天下午陆续到达,“孝家”必须以礼平等接待,请入席吃酒。待所有来宾都坐过席后,晚上要开一个追悼会,会后举行“闭殓”仪式。届时,将棺盖揭开,让亲人们作最后的告别,然后由漆工用生漆与石膏粉调合的漆灰将棺材封紧(俗称“封梓口”)。闭殓后不允许再接待来客。这时候,有的人家会请道士为死者“开路”,即为死者念经、叫茶、奠酒、“送鬼”出门。同时,开始跳丧或“打绕棺”(即孝子在道士执引魂幡导引下绕棺三匝)。

  县内把老人亡故称为“白喜”,是一种特殊的“喜庆”,也用一种特殊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感情,即跳丧。跳丧又叫打丧鼓、撒叶儿嗬、闹灵歌、撒忧祸、闹夜等,是运用艺术手段以乐的形式表达哀的内容的一种特殊的群众性舞蹈,盛行于全县。表演者多为男性;一般只能在大夜时在亡者的灵堂内外表演,边跳边唱。跳丧时以鼓、堂锣、马锣、钹伴舞,舞姿古朴稚拙、粗犷热烈,舞步飘逸痴迷,略呈醉态;主要舞蹈动作有升子底、猛虎下山、凤凰展翅、牛擦痒、飞蛾扒壁、野猫儿上树、燕儿衔泥等等,分别摹仿狩猎、农事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的某些动作,表现对生活和生产活动的观察、理解与感受。演唱的歌曲因具体地域不同而有差异,演唱形式有高腔、平腔之分;演唱的曲目有《这山望着那山高》、《热闹一晚歇》、《正月二十一》等。由于流行的地域不同,县内的跳丧舞有高桩(站着跳)和矮桩(蹲着跳)之分,有2人舞、3人舞和群舞3种形式,有4种各不相同的风格,其中高坪镇箱子井的《闹灵歌》1957年曾赴京参加全国第二届民间音乐舞蹈汇报演出,并多次参加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业余文艺汇演,受到观众好评。

  “大夜”次日清晨出殡,先将棺材抬到门外(俗称“抽堂”),丧夫要用雄鸡血和点燃的烧纸“祭龙杠”(悬挂棺材的杉木杠,长约5.3米,直径约19厘米),然后用粗麻绳将绑紧并挂在“龙杠”上。出殡途中,孝子抱灵牌走在棺材前面,棺材不能落地,丧夫途中稍事休息时孝子要跪拜以示感谢;亲友均应送葬,并沿途抛掷“买路钱”(纸钱)。在相好的下葬处,头天已由丧夫挖好墓穴(俗称“刻井”)。下葬前,道士在墓穴中念念有词地“作法”,接着向外撒“禄米”,孝子要跪在墓穴外面用衣襟“接禄米”(即大米。接过后回家不经淘洗便熬成粥分食,意为继承祖先衣禄)。然后请丧夫砌墓,墓正面的石块应为单数。葬后三天,孝子每天都应到坟地给亡人送饭和酒菜(俗称“送衣禄”),第三天,孝子们都去墓地叩拜,给坟墓添土(俗称“覆山”)。亡人死后恰逢七的倍数的那一天,按迷信的说法,其魂魄会回家作最后一次探望(俗称“回煞”),孝子要备好瓜果、酒菜供其享用。从亡人死亡之日起,在49天内,凡是七的倍数的那天必须祭祀;并规定:孝子49天(一般35天)内不得理发。

  建房县内传统房屋都是木质平房,多为一层,三开间或五开间,楼上搁杂物。开工前要祭鲁班。屋架立起来后,要“挡水”,亲朋好友前往祝贺,并敲锣打鼓去送“梁树”(作成堂屋主梁的杉木,一般中间要加以彩绘,送时披红挂彩)、帮忙上梁、钉椽、盖瓦。主人家要整酒款待。上梁时,由掌墨师主持升梁、上梁仪式:在屋梁两端吊两只斗,各装一对糍粑和若干小米粑粑和硬币。屋梁安放妥当后,上梁师傅念祝词,然后用绳子放下糍粑(俗称“主粑”),由房主人夫妇一边一人双手接下;上梁师傅再向地上抛撒米粑粑和硬币(称“撒梁粑粑”),由小孩儿或大人抢捡粑粑和硬币以讨得封赠的吉利语;接下来是“甩发锤”即把钉锤丢下来,上梁师傅问“前面有人吗?”应答“有人”,再问“后面有人吗?”也应答“有人”,问答被理解为是一语双关的。

  【岁时习俗】境内岁时习俗繁多,历史悠久,既有汉族节日,也有土家等少数民族节日。
  出天行正月初一凌晨,天刚拂晓,全家人用早已备好的篾黄(竹的内层扎成把,俗称“发把”)、鞭炮在门前燃放,并奠以酒、茶,朝吉利的方向祭拜天地。

  挑银水出天行后,出门挑水,谓之“银水”,迎财神回家。
  拜年正月初一早餐后,亲戚、同一屋场的人互相串门、拜年,给长辈叩头,平辈间互相作揖,互道“恭喜”、“发财”;初二,亲朋好友相互拜贺新春。有“初一初二拜家门,初三初四拜丈人,初五初六拜亲朋”之说。

  上九日正月初九据说是玉皇大帝的生日,从这一天起开始玩灯(俗称“出灯”)。有龙灯、狮子、采莲船、演唱《黄四姐》、《妹儿要过河》等,到各家拜年,被拜的家庭要放鞭炮迎接,并封赠“红包”。玩灯活动正月十五结束(俗称“圆灯”)。

  元宵节正月十五,家家户户吃汤圆,且屋里屋外灯火通明,以示新年圆满、和美。景阳、官店等地有“烧毛狗棚”(也有的地方称为“赶毛九”或“爆虼蚤”。毛九与毛狗仅一音之转,毛狗即狐狸)的习俗:当天在山上采来柏枝、女贞树枝、竹子和茅草,搭起一座小茅棚或归成一堆,傍晚点上火,在植物毕毕剥剥的爆裂声中,亮开嗓门儿大喊:“赶毛狗哦!赶毛狗哦—!”据说,这样可以避邪趋吉。“爆虼蚤”是在家里进行的,即把一串燃烧着的鞭炮放在倒扣着的木盆中任其自燃,若能燃完,则预示当年无虫害或少虫害。
花招节农历二月十五是“花招节”,即百花的生日。这天农村小姑娘要请人在耳垂上穿孔,以备将来戴耳环。大姑娘则着新装赶集,青年男女谈情说爱,城乡青年多在此日婚嫁。

  社日是土地菩萨的生日,禁止动土,家家吃“社饭”(用糯米、大米、蜡肉、青蒿等做成),并相互馈赠。有“新坟不过社”之说,即给新亡人上坟应在社日之前。

  清明节清明前后到祖茔上坟、插青,祭奠祖先。

  嫁毛虫农历四月初八,农家在这天“嫁毛虫”:在两张红纸条上书“佛生四月八,毛虫今日嫁,嫁到山中去,永世不还家”,呈十字交叉状贴在自家墙壁上,据说可减轻虫害。

  牛王节农历四月十八是牛王节,这天禁止使牛,并要给牛吃精粮以祝寿。

  端午节有头端午、中端午、末端午,家家吃粽子、盐蛋、门前插艾蒿、饮雄黄酒,并在屋前屋后洒雄黄酒以防蛇,在小孩耳朵上抹雄黄酒以驱“百毒”。

  磨刀节农历五月十三为“磨刀节”,据说是关云长赴东吴单刀赴会的纪念日。农村有一句俚语说:“你不给我磨刀雨,我不给你晒龙袍”,即是说五月十三若这天下雨,那么六月初六便会出太阳,反之,若这天是晴天,六月初六就会下雨。若这天下雨,年成会好。

  晒龙袍农历六月初六,据说土家族历史上有一位王爷为维护本民族权益在这天血战身亡,血染战袍,后人在这天晒衣物以示对他的纪念。据说在这天晒过后,衣物不生虫。
中元节农历七月初七是传统的中元节,又叫“月半节”、“鬼节”。县内有“年小月半大”的说法,从七月初开始至七月十五止,半个月中无论哪一天都行,一般以十二日为多。过节这天,要请出嫁的姑娘回娘家团聚,要去祖茔培土、放鞭炮、焚香、叩头、烧“包”(或叫“包袱”,即封装好后,在封皮上写有祖宗名讳的纸钱),祈祷祖先保佑子孙后代平安。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为传统的中秋节。这天,全家老少团聚,吃月饼、赏月,传说深夜会“开天门”,让人间窥视天堂奇景。这天晚上,青年男子可以成群结伙地去“摸秋”,即偷摘别家的瓜果送到无子女的人家,称为“送子”;偷东西时要有意识地弄出响声来,使被偷之家知道;被偷之家虽然知道有人偷自己的东西,但不宜追赶,更不可叫骂。

  过小年县内以腊月二十四为“小年”,要“打牙祭”(吃肉喝酒)、“点锅灯”(在锅中放一盏灯,注满植物油,一直燃到次日早晨。以后每晚如此,到上九日为止。是为祭祀灶神)、“炸虼蚤”(用脸盆扣住一挂燃烧着的鞭炮,令其爆炸。若完全爆炸了,则预示来年年成好)、打扬尘。这天还是老鼠“嫁姑娘”的日子,忌推磨,不然,据说“你闹它一天,它闹你一年”,最好的办法是求得彼此相安。
过“赶年”除夕前一天,土家人过“赶年”,即提前一天团年。传说在土家族历史上某年除夕,曾遭受到侵略,伤亡惨重,为免蹈覆辙,记取教训,特地提前团年。

  团年又称“过大年”,是全家人团圆的日子。自从进入腊月,农家就开始积极地准备过大年,有俚语说:“腊月二十八,就把年猪杀,又打豆腐又浇蜡,混一会儿就黑嗒。”团年时大酒大肉,满桌盛筵。席上最显眼的位置是一大碗“年肉”,每块二指多宽、五寸来长、厚数寸。吃年肉的习俗据说也是缘于苦难的历史:一次,土家人正准备团年,敌人杀进寨子,有一位老人顺手抓住一大块熟肉逃出去,不仅保住自己的性命,还使其他人享受到佳肴。从此以后,土家人团年时必做年肉。饭后,全家人在一起“守岁”。守岁时,老人给未成年的小孩儿馈赠“压岁钱”;火坑中要烧“年猪筒子”(一截大柴禾),俗语“三十晚上的火十五的灯”,除夕之夜的火愈大愈能预示来年家兴业旺(20世纪80年代后已不再烧柴禾,以烧煤为主)。现在,大多数人家除夕以看春节文艺晚会“守岁”,零点“出天行”。

  【禁忌习俗】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县内群众受文化、信仰影响,有一些地域性的禁忌,如:正月忌头,腊月忌尾,即在过小年到上九日这段时间不能说不吉利的话;团年时忌泡汤吃饭,否则来年做农活时会遇雨;正月初一忌看秤,否则当年常见蛇;正月忌见鹰抓鸟(含鸡),二月忌见狗连裆,三月忌见蛇“起雾”(交尾),四月忌见牛“冒栏”(母牛发情)等,否则会有灾祸降临;正月忌洗被子,否则叫“正被湿”(与“真背时”谐音);正月不剃头,否则叫“正无发(法)”;清晨不说猴、蛇、虎、鬼等,必须要说的话,需分别改称为抓、长虫、大猫娃儿等;夜里忌打口哨,特别是在室内严禁打口哨,尤其忌在屋里唱巫歌、神歌、丧歌,否则会招来妖魔鬼怪;家有孕妇,忌在屋里挖掘和在墙上、木柱上钉铁钉;出门做事、新婚、丧葬之日忌“犯煞”;有“杀七不杀八,炒七不炒八”之说,即过年吃的鸡、鸭、鱼等不能逢八(初八、十八、二十八)杀,而花生、葵花等不能逢八炒,否则来年会吵架导致家庭不合睦;忌扛着锄头进屋、披蓑衣进屋、挑空桶进屋、带剩余茶水进屋;男孩忌吃猪脚爪,以免将来叉媒人的嘴,讨不到媳妇;不许女子坐大门槛,男客人不许与主人家的少妇坐同一条板凳,媳妇不与公爹、大伯子(丈夫的哥哥)开玩笑或坐同一条板凳;不踏产妇生产的地方;未婚姑娘不能坐新人(即新郎、新娘)床;出嫁的女儿回娘家后不许扫地,否则会令娘家蚀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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