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领区划分
北京领区: 除上海,广州,领区之外的其他省份
上海领区: 安徽、江苏、浙江、上海
广州领区: 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持有至少半年前开具的暂住证可在北京申请。
贴示
1、客人的手机号码必须提供,单位电话一定要注意接听,客人如果外出要交代好同事代为接听,一定要礼貌。
2、对于未成年人的要求比较苛刻,不接受未成年人单独出行
3、如果有旧护照必须提供;如旧护照丢失,需要当地派出所挂失的报案手续单或本
人写的详细的丢失说明
意大利签证所需资料――在职人员
材料报名 | 具体说明 |
护照 |
1.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护照首页请用A4纸复印2份) |
照片 |
1. 白底彩色近照4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
名片 | 原件2张 |
身份证 |
1. 如是旧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2份 |
户口本原件 | 户口本中所有成员页均用A4纸复印,无论是否直系亲属并需提供原件 |
资金证明原件 |
1.借记卡正反面复印件,即工资卡或储蓄卡最近三个月的对账单 (以送签当日算起,近一周必须有流水记录)。 |
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 卡号必须与流水单上的账号一致,并且持卡人的姓名必须体现在流水单上,如果不一致,需到银行开关联证明。 |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1. 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
个人资料表 | 后附 |
在职证明 |
1. 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内容全部为英文,并加盖公司红章 |
其他材料 |
1. 酒店确认单(整个行程)或意大利担保人的担保信(原件)及担保人的身份证 |
结婚证原件 | 如提供配偶财产,需做结婚证的公证及外交部单认证。 |
空白抬头纸两张 | 签上申请人的名字,写委托书用。 |
提示 | 1.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此说明可以是使馆的拒签信,也可以是申请人本人写的说明,中英文均可 |
意大利签证所需资料――退休人员
材料名称 | 具体说明 |
护照 |
1.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护照首页请用A4纸复印2份) |
照片 |
1. 白底彩色近照4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
身份证 |
1. 如是旧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2份 |
户口本 | 户口本中所有成员页均用A4纸复印,无论是否直系亲属并提供原件 |
资金证明 | 银行存折名细或银行卡近三个月对账单 |
个人资料表 | 后附,请完整并准确填写 |
退休证 | 用A4纸的复印件 |
其他材料 |
1. 酒店确认单(整个行程)或意大利担保人的担保信(原件)及担保人的身份证 |
其他补充材料 | 如果夫妻同去,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如丢失,请提供结婚证件丢失说明 |
提示 |
1. 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此说明可以是使馆的拒签信,也可以是申请人本人写的说明,中英文均可 |
意大利签证所需资料――学生
材料名称 | 具体说明 | |
护照 |
1.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护照首页请用A4纸复印2份) |
|
照片 |
1. 白底彩色近照4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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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1. 如是旧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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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 | 户口本中所有成员页均用A4纸复印,无论是否直系亲属(每人1份) | |
资金证明原件(提供父母的) |
1 借记卡,即工资卡或储蓄卡最近三个月的对账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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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原件 | ||
个人资料表 | 后附,请完整并准确填写 | |
学校准假信 |
1. 使用学校正规抬头纸打印,内容全部为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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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及认证 | 18岁以上的学生 | 必须做意大利文亲属关系公证和外交部单认证。 |
18岁以下的学生 |
1,与父母双方同行,需做意大利文出生公证和外交部单认证。 |
意大利签证所需资料――无业人员或家庭主妇
材料名称 | 具体说明 |
护照 |
1.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护照首页请用A4纸复印2份) |
照片 |
1. 白底彩色近照4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
身份证 |
1. 如是旧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2份 |
户口本 | 户口本中所有成员页均用A4纸复印,无论是否直系亲属(每人1份) |
资产证明 |
1.如是提供配偶财产,而户口本又无法体现其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的公证及认证 |
亲属关系公证 | 如果不是申请人本人付费,需做申请人与付费人的亲属关系公证和认证(中意文) |
个人资料表 | 后附,请完整并准确填写 |
居住证明 |
无业人员或家庭主妇需提供街道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 |
其他补充材料 |
1.无业人员或家庭主妇需要提供配偶的在职证明,如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要提供结婚证的公证及认证。 |
温馨提示:
1、签证官有权要求任何申请人面谈或补充其他材料,申请人需无条件配合。
2、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同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
3、"办理时长"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4、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5、申请人如在"出签前"前预定了酒店和航班而最终因拒签产生的损失与本公司无关。
6、如因申请人材料问题导致拒签,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不退还签证费用。